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枣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市委党校原一级调研员杨峥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峥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峥嵘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峥嵘开除党籍处分;由枣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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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清廉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