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拉面在多地试点改名“青海拉面”引发热议。企查查App显示,目前“兰州拉面”商标申请均已被驳回,商标处于无效状态,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注册的多枚“兰州牛肉拉面”则维持有效。

九派新闻记者通过线下走访和线上搜索发现,兰州拉面、青海拉面、兰州牛肉拉面三个招牌在全国各省市几乎都有出现,一条街道可能同时存在三家门头。对此,多名“兰州拉面”门店负责人均表示,改名为“青海拉面”只是时间问题,“顾客在意的一直是口味”“我们更希望打响青海自己的品牌”。

律师指出,单从商标权层面看,“兰州拉面”无有效注册商标、无专属权利人,商家继续使用该招牌暂不构成商标侵权。但若门店通过宣传、装修、招牌设计等方式刻意营造“正宗兰州牛肉拉面”假象,极易引发消费者混淆,法院仍可能判令商家停止使用。

【1】“兰州拉面”门店:愿意改名,顾客更在意口味而非招牌

改名背后藏着一场近40年的品牌错位。兰州本地并无“兰州拉面”叫法,正宗本土面食称作兰州牛肉面,讲究“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的传统制作标准。20世纪80年代,青海化隆、尖扎群众外出务工谋生,借用兰州牛肉面名气打出“兰州拉面” 招牌开店。

兰州牛肉拉面。图/甘肃省兰州牛肉拉面产业联合会

依靠同乡带动模式,青海籍拉面从业者把面馆开到全国,门店数量超3万家,年创收超240亿元,成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民生产业。但遍地开花的门店工艺、口味参差不齐,部分门店简化汤底、制作流程,持续消耗兰州牛肉面的品牌口碑,两地品牌矛盾逐步凸显。

今年6月,天津72家拉面馆集体摘下沿用四十年的“兰州”招牌,换上了“青海拉面”的门头,成为标志性事件。此外,江苏也累计开设了98家“青海拉面”窗口,浙江绍兴、无锡荣巷等地也在同步推进。

门头换了,玩法也换了。4月29日,“青海拉面”尖扎县“三店合一”旗舰店正式开业,该店集拉面经营、农特产品展销、文旅资源宣传为一体,顾客吃碗面的工夫,可以顺手把青海的牦牛肉干、青稞饼干、旅游传单一并带走。顾客进店吃面,扫码下单特产,店主还能额外获得10%至20%的销售佣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更名并非全国强制一刀切,属于试点推进。兰州拉面、青海拉面、兰州牛肉拉面三个招牌在全国各省市几乎都有出现。以往,青海人开拉面馆,为避免老乡抢客,有条不成文的规定:500米内不许开第二家拉面馆。现在,一条街道可能同时存在兰州拉面、青海拉面、兰州牛肉拉面三家门头。

2010年,李耀(化名)从青海来到武汉,最开始在学校食堂经营了一家“兰州拉面”档口,后来又在社区小吃街开了一家“兰州拉面”馆。去年10月,李耀将门店招牌从“兰州拉面”换为“青海拉面”。他说:“面馆名字改成什么并不重要,身为青海人,现在我们更希望打响青海自己的品牌,想让更多的顾客了解青海这座城市。”

李耀说,其实市面上绝大部分“兰州拉面”都是青海人开的,但顾客会习惯性认为面馆老板是甘肃人,“与其说青海人借用兰州牛肉面的名气开店,倒不如说我们帮他们推广宣传了地方文化”。

8月6日,九派新闻随机致电了多家“兰州拉面”馆,门店负责人表示,“愿意改名为‘青海拉面’,无非是时间问题”。在写字楼开店18年的刘涛(化名)认为,不管是叫“兰州拉面”还是“青海拉面”,顾客在意的一直是口味,而不是所谓的大字招牌。“附近的居民和上班族来我们店吃习惯了,他们吃的是口碑,就算店里不挂招牌,他们也一样愿意来吃。”刘涛说。

【2】律师:对于无恶意蹭热度行为的老店,司法层面通常会给予包容空间

3万家“兰州拉面”门店分散在全国330余座城市,不同城市监管要求、市场环境天差地别,短期内集体更名大概率不会出现。然而,企查查App显示,目前“兰州拉面”商标处于无效状态,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注册的多枚“兰州牛肉拉面”则维持有效。

“兰州拉面”商标处于无效状态。图/企查查App截图

“兰州拉面”商标被判定无效的法理依据是什么?若商户继续悬挂“兰州拉面”门头,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很多经营几十年的老店,一直用“兰州拉面”做招牌,经营者却大多是青海籍,法律上对这类历史形成的使用场景有无特殊考量?为此,九派新闻咨询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郑政昊律师。

郑政昊律师指出,“兰州拉面”商标无效的主要原因在于,“兰州”是行政区划地名,而“拉面”属于通用名称,消费者看到这四个字,更多理解为一种面食品类,而不是指向某一家、某一协会的特定来源。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兰州拉面”不具备商标要求的“显著性”,因此无法获得注册或维持有效。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手里维持有效的,是“兰州牛肉拉面”图文组合商标。该图文商标经过协会长期宣传、持续使用,公众可以结合图形部分识别商品来源,实现了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被认定合法有效。

郑政昊律师表示,单从商标权层面看,“兰州拉面”无有效注册商标、无专属权利人,商家继续使用该招牌暂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商标侵权免责,并不代表使用行为完全合规,“兰州拉面”最大的法律风险来自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

目前,多数“兰州拉面”门店的工艺、配方与正宗兰州牛肉面标准存在明显差异,若长期在门头、宣传中突出“兰州”字样,容易让消费者误认其产品源自兰州、与官方正宗品牌存在关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种借知名地域IP制造市场混淆、攀附品牌商誉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此外,若门店宣称“正宗兰州拉面”“原产地兰州风味”等内容却名实不符,还可能构成虚假宣传,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核查、整改、行政处罚。

郑政昊律师补充,针对全国数万家长期经营的老牌拉面门店,多为青海籍从业者善意使用“兰州拉面”招牌的历史现状,司法实践并不会“一刀切”禁止。法律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四十年产业发展历史、门店长期善意使用的背景、是否主观刻意攀附品牌商誉、是否实际造成市场混淆等多重因素。

对于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注册前便已开业、长期稳定经营、形成固定客源、无恶意蹭热度行为的老店,司法层面通常会给予包容空间,允许店铺通过增设地域标注、特色标识等区分方式继续经营。但若门店通过宣传、装修、招牌设计等方式刻意营造“正宗兰州牛肉拉面”假象,极易引发消费者混淆,法院仍可能判令其停止使用。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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