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兜底!枣庄今年新认定救助对象6521人 发放3.83亿元救助金织密民生保障网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7月31日,“分层分类·弱有众扶”枣庄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枣庄市新认定救助对象6521人,为8.2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83亿元,为7.2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405.3万元,为3.09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311.99万元,为4466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388.73万元,为2.3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170万元。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王洪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三级调研员孙斌,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妍妍,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待遇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张建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洪燕介绍说,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锚定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目标,从健全制度机制、分层精准施救、夯实保障支撑、改革提质增效四维度系统发力,切实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筑牢综合救助根基。加强政策供给。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细则,明晰准入标尺。出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工作的意见,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政策衔接通道。梳理整合12部门救助帮扶政策,制定政策清单,搭建覆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5大类28个救助事项的政策体系。健全联动机制。成立由20个部门组成的枣庄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资源统筹等举措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联动体系。夯实阵地建设。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规范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社会救助岗位职责、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全市65个镇(街)全覆盖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2474个村(居)配齐社会救助工作站,救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基层末梢。
强化分层精准施救,织密民生保障网络。兜牢基本生活救助底线。严格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制度,今年以来,新认定救助对象6521人,为8.2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83亿元,为7.2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405.3万元,为3.09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311.99万元,为4466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388.73万元,为2.3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170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需求。抓实专项精准救助。根据困难类型,联动12个职能部门,规范实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应急等专项救助,综合施策有效化解各类刚性困难。今年以来,教育部门为6.2万人次困难学生发放春季学期助学金4201万元;人社部门帮扶1120名困难人员就业,为2.28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28万元;住建部门多措并举推进住房救助工作,累计为9921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应急部门救助冬春受灾人员6466人,拨付救助资金168.8万元;医保部门实施医疗救助10万余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000余万元。强化急难临时救助。推行24小时先行救助,突发困难由事发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今年以来临时救助20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45万元。实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组织街面巡查569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368人,累计帮助164人寻亲返乡,筑牢临时性困难救助缓冲线。拓宽慈善帮扶路径。做强“枣慈留香”慈善品牌,深化“慈善+救助”协同机制,推动慈善资源与政府政策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今年以来,枣庄市慈善总会投入资金387.02万元,实施“情暖万家”“护蕊行动”“爱心助学”等助困、助老、助童、助学、助医慈善项目14个,惠及群众5.3万人次。优化服务类救助监管。着力推动社会救助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建成启用市级服务类救助监管平台,构建“需求采集-上门服务-全程监管-群众反馈”闭环管理模式。今年以来,为80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清洁照料、健康护理等上门服务10.4万小时,多渠道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强化供给保障支撑,稳固救助运行底座。拓宽宣传渠道。完善“枣救助”小程序,对11个部门34项救助帮扶政策集中线上宣传。印制7000份宣传海报在村(社区)、广场、大集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324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接待群众咨询4700余人次,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筑牢监测防线。畅通“信、访、网、电”等多种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民政、残联、医保等28个部门85类数据共享,建立“预警推送—入户核查—分类推送—救助处置—结果反馈”闭环机制。今年以来,共触发医疗支出骤增、新办残疾证等预警信息3.6万条,经核验纳入救助726人。强化动态复核和提级抽查制度,对申请未通过和动态调整退出群体按比例进行抽查复核,推动各项救助政策规范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强化社会监督。推行社会救助“双承诺制”,申请对象承诺诚信申报,经办人员承诺依法履职,实现权利运行与诚信义务双向约束。在办事大厅、政府网站、村(居)公开栏等公开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和监督举报热线,发布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改革创新服务,升级惠民救助链条。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民政、教育、医保、人社等6部门20项社会救助事项,打造“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服务,打通线上“爱山东”APP、枣庄政务网双受理渠道,实现“一次申请、分类审核、并联认定”。建立困难群众弱有众扶“一张幸福清单”,通过“爱山东”APP即可查询救助待遇、申请进度,实现救助业务“指尖办、随时办”。严管救助资金。实现数字民政救助系统与财政“一卡通”系统双向对接,构建起“数据推送—资金拨付—银行代发”全链条线上监管闭环。财政、民政部门健全救助金及时发放联动机制,落实救助资金到账免费短信提醒、救助金卡折代管备案等制度,确保救助资金安全、精准、及时发放。创新工作机制。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发挥枢纽作用,整合救助政策,统筹救助资源,一站式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提级复审”和“一事一议”会商机制,针对多重困难、跨部门交叉等疑难案例,组织各级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个性化破解救助难题。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正式实施,请问新法相较于原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哪些重要变化?下一步我市如何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闵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法律,具有强制约束力,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比,在制度体系、救助范围、职责边界、办理机制等方面实现系统性升级。
一是制度体系实现法治化重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明确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三大支撑,要求各救助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工作,构建起梯度化帮扶格局,从制度层面破解救助“悬崖效应”,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单一兜底向综合救助转变。
二是救助对象范围法定扩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等两类核心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法定救助对象。简单来说,除收入偏低群体外,因大病、大额教育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正式拥有法定救助渠道。同时,将原有《办法》中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扩展为“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将走失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加以涵盖,进一步拓展了社会救助保障对象的适用范围。
三是部门协同与主动发现上升为法定责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倡导开展政策宣传、部门联动,这是工作推进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跨部门数据共享、主动发现预警写入法律,推动救助模式由“群众找上门求助”向“政策主动找人”转变。
四是救助内涵、办理流程、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侧重资金、实物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确立“物质+服务”双轮驱动,首次将“服务类救助”写入法律,同时,将居住地申请、委托申请、急难事项先行救助等便民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建立社会监督、信息化监督和部门监督等多层次监督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先行探索实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多部门联动帮扶、服务类救助等做法,多项举措已经对标新法要求。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梳理现行政策,适时修订完善《枣庄市社会救助办法》及配套文件,持续夯实“分层分类、弱有众扶”救助格局,确保上位法落地见效,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记者:教育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覆盖全面”与“精准施策”的双重工作要求下,市教育局是如何推动各项教育救助政策精准落地、高效衔接,真正惠及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孙斌:教育救助工作既要“兜住底”,又要“兜准底、兜好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施行,将教育救助明确为教育系统法定职责,对我们提出更高工作要求。围绕“全面覆盖”与“精准施策”,我们着力在“三个全覆盖”上下功夫。
一是教育学段全覆盖,搭建全程保障体系。我市已构建起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学段资助体系,其中,学前教育大班、义务教育、公办中职学校学生享受普惠性免学费政策;学前小中班、普通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依规享受免学费救助。同时,各学段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均可申领助学金或生活补助。近年来,我们持续推动资助标准提标扩面:自2024年春季起,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上调,小学、初中年度补助标准分别提升至1250元、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2024年秋季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年均标准提升至3700元;2025年春季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2300元;通过全学段政策覆盖,确保各学段资助需求得到坚实保障。
二是资助对象全覆盖,精准识别困难群体。依托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多部门数据共享,精准锁定重点困难学生群体,推行“免申即享”资助模式。2024年秋季起,我市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统一认定标准。同时借助大数据平台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摸排帮扶对象,切实做到精准识别、应助尽助。今年春季学期,全市发放助学金(含生活补助)4201.478万元,惠及学生6.1951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三是资助形式全覆盖,打造“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救助形式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构筑起“普惠+专项+应急”的多层保障网络,持续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从“助困为主,奖优、引导为辅”向“助困兜底,侧重奖优、引导、育人”转变,形成了“保障发展并重”的资助政策新格局,促进受助学生全面发展。
目前,我市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全市五区一市均设置助学贷款受理点,各助学贷款受理点已选优配齐工作队伍。市、区(市)两级资助部门将优化服务方式、细化服务措施,着力实现助学贷款“一次办结,高效办结”。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持续完善教育救助体系,深化部门协同和资源统筹,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安心求学。
记者:住房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住房困难的社会救助对象实施的住房保障,请问市住建局实施住房救助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李妍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十四五”以来,全市通过配租、补贴方式累计保障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1501户、低收入家庭6779户,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641户。具体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明确住房救助对象。在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主要面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农村,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二是规范住房救助方式。在城镇,主要通过配租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救助。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中有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人口的,100%核减租金;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人家庭、视力一级残疾人家庭、70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夫妻一方49周岁以上的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见义勇为家庭、现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优先配租公租房;领取租赁补贴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5元最高补贴标准发放租赁补贴。在农村,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遵循“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成本和农户意愿,灵活采用修缮加固、拆除重建、选址新建、农房抗震改造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
三是完善住房救助实施程序。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在城镇,推进公租房申请“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通政务服务平台、“安居齐鲁”公众号、“爱山东”APP等多渠道申请入口,明确申请审核、资格复核、具体实施等程序,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在农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实施。对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居)委会帮助申请。
下一步,住建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记者: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帮扶体系,请介绍一下,医保部门主要通过哪些制度设计,发挥大病保险减负、医疗救助托底作用,把医保政策精准落到困难群众身上?上半年整体工作成效如何?
张建军: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健全“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筑牢民生就医保障网,切实防范化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在服务提质方面,我们持续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便民效能。全面落实医保对象身份自动识别、无感认定,新认定困难群众无需自主申请即可享受待遇。市域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一单制报销”,真正做到群众就医出院即结。同时,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多渠道普及医疗救助政策,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就医获得感。目前,我市三重医疗保障体系正梯次发力。基本医保主体保障。职工、居民医保全面覆盖各类参保群体,分级分类落实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待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居民医保15万元,连续参保居民还可享受报销比例递增激励,全方位保障群众基础就医需求。大病保险梯次减负。重点倾斜困难群体。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低起付、高报销”政策,大幅降低大病就医压力。同时,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罕见病用药保障、辅助生殖专项保障等多点发力,最高年度保障可达百万元,有效化解重病、疑难病患者高额就医负担。医疗救助精准帮扶。构建“分类救助+双重救助”机制,精准覆盖各类困难群体,实现精准施策、应助尽助。对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零起付线按70%救助,年度限额3万元;对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3000元以上自付费用按50%救助;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9000元以上合规自付费用按60%救助,全方位兜底特殊困难群众;对经三重报销后个人负担依然较重的困难群众,再次按70%比例予以救助,年度限额2万元,累计最高可实现5万元救助保障,彻底筑牢民生底线。
今年上半年,全市医疗救助成效显著。财政资助近9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总支出7000余万元,救助群众10万余人次,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经济压力。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动态优化医疗救助政策,提升经办服务质效,从严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放大医保惠民效能,全力守护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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