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惩前毖后 让“教训”成为“良方”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阚乐文
“前车已覆,后未知更,何觉时?”《荀子·成相》中的这句警语,揭示了防患于未然的朴素真谛:对教训视而不见,就可能重蹈覆辙。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目的从来不在于处理多少人,而在于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一桩桩沉痛案例化作祛病强身的清醒剂。从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到以案促治,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才能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协同发力。
以案为鉴、追根溯源,让纸上的教训走进心中。反面典型是最直观的镜子,也是最及时的警钟。对照反面教材,关键要把问题看透、把病根找准。接受警示教育,谁都不是局外人;守住拒腐防线,谁都不能当旁观者。身边的案例最有冲击力,同行的教训最令人警醒。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检视,剖析理想信念动摇、纪律观念淡化的深层根源,把前车之鉴转化为自身防微杜渐的免疫力。唯有触及灵魂、校准航向,才能让纸上的教训真正化为心中的敬畏,筑牢知畏知止的思想堤坝。
以案促改、对症下药,把一案之痛化为全域之治。案件查清,并不意味着工作终结,整改落实才刚刚开始。以案促改的着力点,在于“对症下药”。单位党组织要透过案件看本质,找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症结所在,逐项排查权力运行的风险节点、监督管理的盲区和死角,围绕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整改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而要落实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具体环节。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见成效,坚持对症开方、因案施策、靶向发力,从根源上消除问题滋生蔓延的条件。
以案促治、正本清源,把一时之警化为长久之策。“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以案促治的要义,在于正本清源、标本兼治。既要有立行立改的当下之功,更要有着眼长远的长效机制,让制度真正立起来、让监督切实严起来。要善于从个案中剖析行业性、规律性风险,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相关单位健全议事决策、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等机制,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同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心存侥幸、屡教不改者决不姑息,用惩治震慑为制度约束、思想自觉提供坚实支撑。唯有把每一次教训转化为进步的契机,推动整改由一时向长效、由治标向治本深化,方能以清风正气护航伟大征程。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教训”成为“良方”,既需要痛定思痛的清醒,更需要举一反三的智慧。要把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制度治理衔接起来,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走深走实,让崇尚廉洁、遵规守纪蔚然成风,以清正廉洁、担当作为书写新时代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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