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看好病!山东医疗卫生提质融合行动来了,双向转诊、医保配套同步落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医疗卫生提质融合行动
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6〕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实施医疗卫生提质融合行动,促进分级诊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卫生健康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集约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质融合
(一)科学调控体系规模。落实“强基、稳二、控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定和优化二级医院发展,进一步从严控制三级医院数量和规模)要求,结合城镇化、人口规模、老龄化等发展趋势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严禁公立医院超规划建设和违规举债建设,强化对公立医院床位配置的引导和约束,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和统筹使用,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支持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增设住院床位。(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资源结构布局。支持城市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心理)、儿科、老年、安宁疗护等服务。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机构)建设布局,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巡回医疗与对口支援制度。(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规范落实服务功能定位。三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逐步酌减常见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二级医院要稳定设置、优化功能,加强常见病专业建设,强化在三级医院和基层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机构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患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诊治、康复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四)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在城市,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质扩面,推广区社一体、以市带区协作模式,加强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发展。在县域,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发展。基本实现服务5000人以上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县级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医师长期派驻。完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诊断、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加强医联体医疗、运营、信息等一体化管理。推进疾控联合体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立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核心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
二、突出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融合
(五)加快打造医疗卫生高地。争创国家医学中心,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高质量发展,优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创新专病诊疗模式,建设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发挥龙头医院专科优势,以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提升区域专科服务能力,减少跨省外转就医。到2030年,建成一批高质量发展医院,新增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肿瘤、心脑血管、妇儿、传染病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科高地,推动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临床专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疾控局)
(六)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急诊急救、重症、麻醉、病理、感染等薄弱专科建设,补齐精神(心理)、老年、传染病、康复、安宁疗护等短板。加强专科联盟建设,以优势专科为牵引,推动跨区域专科协作与同质化发展。提升医疗应急、急诊急救、血液保障能力,推进立体化高效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到2030年,市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七)加快夯实基层医疗基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层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运行保障,巩固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机构分类发展,因地制宜建设特色科室,扩大儿科、口腔、康复、精神(心理)、体重管理、血液透析、医养结合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提质增效。强化基层药品联动管理,动态调整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用药目录,规范扩展基层配备药品种类。到2030年,60%以上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
(八)加快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培育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和国家级中医药人才,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加大基层中医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龙头强、骨干优、网底稳”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人员配备,推进中医参与多学科诊疗,强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态种植养殖,加大齐鲁中成药大品种、现代中药制剂研发生产,擦亮“齐鲁中药”品牌。到2030年,力争新增3-5个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培育一批省名中医药专家。(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
三、突出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要素提质融合
(九)促进医疗卫生队伍提质扩量。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强化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育培养,扩大儿科、精神科、全科等短缺医师规模,开展基层儿科、精神科、康复科医师转岗培训。完善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持续推进卫生人才评价改革,优化实施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强化医学人文教育,培育心中有爱、医德高尚的“大医”“良医”。到2030年,力争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分别新增50名、500名,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3.71人,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4.2人,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加强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加强重大疾病、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争取更多心脑血管、癌症、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户山东。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推动脑机接口、细胞治疗等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加大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建力度,“十五五”期间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分别新增100个、50个以上,打造一批优质科创团队和县域重点学科。加快经典名方及名老中医方递级转化应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融合,培育生物医药、中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持续完善科研诚信与伦理管理体系。加强国家(山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大平台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国际一流检验检测平台和全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核心技术平台,构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领域检验检测与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十一)全面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加快“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发展,加大数智医院建设力度,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完善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共享。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发挥更大作用,建设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促进远程医疗向乡村延伸。扩大基层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范围,到2027年覆盖县(市、区)60%以上,到203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药监局)
(十二)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手段和制度体系,推动运营效能与定位匹配、资源配置与政策联动,促进激励和约束并举。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和风险预警,实现智能手段实时监控、动态评估和持续改进,逐步降低管理费用占比。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分级分类实施评价。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四、突出为民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提质融合
(十三)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穿透式监管。严格抗菌药物、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保障用药安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改善三年行动。到2030年,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高效运行,并延伸到基层机构,重点医疗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十四)畅通分级诊疗转诊通道。制定区域及医联体内转诊规则,注重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差异化转诊路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充分发挥院级转诊会诊中心作用,原则上由二、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评估患者跨统筹地区、跨省异地就医必要性。以市为单位推进转诊会诊服务管理,开展转诊会诊申请、接收、反馈、追踪全流程服务。紧密型医联体内推进住院一体化管理,为基层机构首诊后患者转诊提供便利,牵头医院要预留一定比例号源、床位。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和履约率,推进个性化签约。推广住院患者出院计划,畅通上级医疗机构、基层机构和社区之间协作机制。到2030年,区域内双向转诊机制基本成熟完备,上下级医疗机构转诊衔接更加顺畅。(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十五)提高服务系统性连续性。完善以医疗机构为依托、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基层机构为网底的医防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防筛诊治康管”一体化健康服务模式,推进多病同防共管。建立健全多层次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敬老院(养老机构)“两院一体”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运动促进健康指导门诊,规范开展运动风险评估、运动处方开具、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到2030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0%以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8%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
(十六)创新多元化健康服务。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质增效,引导公立医院规范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和国际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扩大免陪照护服务范围,拓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面。实施中医生活化行动,普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体重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突出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保障机制提质融合
(十七)完善公益性保障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组建党的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坚持“投资于人”和“投资于物”相结合,按规定落实并持续优化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落实薪酬制度“两个允许”“三个结构性调整”要求,统筹平衡紧密型医联体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内不同科室之间及科室内部的薪酬关系,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动态缩小收入差距。(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八)强化医保政策引导。合理确定参保居民基层机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水平,原则上统筹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逐级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的差距。统筹区内经基层机构逐级转诊(含上转及下转)的参保患者,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分类优化区域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确定价格差距。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机构倾斜。规范基层病种范围,实行统筹区域内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探索开展基层机构日间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对符合“六统一”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牵头单位:省医保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十九)强化综合监管。健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全品种、全链条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德医风集中整治、医院巡查,深化清廉医院建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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