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交物业费也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至9种
海报新闻记者 任静 北京报道
9月20日起,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9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雪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增加至9种,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均可提取使用。未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将进一步向灵活就业人员扩大覆盖,并提升异地贷款、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效率。

张雪涛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条例》顺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以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多样化住房需求为目标,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收益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
在缴存方面,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随着就业结构变化,灵活就业群体规模不断增长,未来将支持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在使用方面,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拓宽。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提取情形由6种增加至9种,除租房、购房、修房等住房需求外,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也可以提取使用。张雪涛表示,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租房、购房、修房和养房,让住房公积金更好服务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
与此同时,公积金办理也将更加便捷。张雪涛介绍,下一步将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通过简化提取手续、缩短贷款办理时限,提升管理服务效率;推动缴存记录在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并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办理效率。
在扩大使用范围、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资金安全也将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底线。张雪涛表示,住建部将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机制、丰富监管手段等方式,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缴存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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