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万买的全新豪车,竟遭遇物流私换原厂玻璃,这账该找4S店算吗?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消费者周先生花费166万元,从4S店购入全新豪车,提车后在后备箱发现碎玻璃,鉴定证实尾门玻璃遭私自更换,遂请求撤销与4S店签订。

4S店连连喊冤,称是物流方不慎破损玻璃、私下更换原厂配件,自己全然不知情。车主不服起诉,诉求退一赔三、索赔498万。法院二审界定,全新车必须保持出厂原装完整状态,原厂件更换也破坏车辆品质。

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4S店主观欺诈,所以“退一赔三”不予支持。最终判4S店赔车款10%即16.6万,再加8000元鉴定费。

(海报新闻综合济南日报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杜郑敏 孙梦媛 周凌峰 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