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车开上有人路,山东这场“赶考”考的是治理细度
大众网记者 李玉梅 淄博报道
9月4日,淄博西六路与新村路路口,一辆无人车与私家车发生碰撞。就在此前几天,一辆无人车闯红灯左转,后方两辆私家车浑然不知地跟了过去。
视频经媒体发布后,网友跟帖纷纷涌来——东四路堵我十分钟,一动不动;我在右侧第二车道直行,它忽然横跨三个车道要去左转,幸好及时刹住;南京路上停在黄灯常亮斑马线前,占住一条车道;北西六路黄金国际幼儿园人行道停了十余台,接送孩子提心吊胆……


据了解,淄博现有无人车已超400辆,品牌涵盖新石器、美团、吉豹、九识、白犀牛等,从快递到餐饮、商超,应用场景铺得很快。网友反映的占道、随意变道、路口迟疑等现象,说白了就一件事:车已经跑起来了,但路面上的人和规则,还没完全准备好。
一场事故,照出的真问题
今年6月22日,青岛黄岛区灵山湾路,一辆新石器无人送货车径直追尾前方等红灯的特斯拉Model Y,冲击力又把特斯拉顶向前面货车,三车连撞,特斯拉车主头部受伤。
交警的认定书很明确:无人车运营方登记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关于“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负全部责任。特斯拉定损24万元,运营方当场出价10万元“私了收车”,被车主拒绝。
真正卡住理赔的,不是责任认定,而是保险。这辆车没有行驶证,买不了交强险,只投了约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车主最后只能走自己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
这起事故把无人车事故处理的三层现实摊在了桌面上:交警按现有交规认定运营方全责,这条路走得通;但无行驶证导致交强险缺位,商业险替代能不能兜住、兜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定损和赔付之间的缺口,最终要靠代位求偿这类机制来填。
规则有了,关键看怎么落地
出了事找谁、怎么赔、凭什么定责,山东多地其实已经给出了制度答案。
找谁?运营企业。威海细则写明“道路测试、商业示范主体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淄博细则也明确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车没有驾驶员,企业就是那个“在场的人”。
赔多少?门槛设在500万元。省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示范运营车辆“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赔偿保函”,淄博、烟台、聊城等地细则全部沿用这一标准。但青岛那起事故里,运营方自称投保约300万元公众责任险——够不够500万元的线,外界至今存疑。规则写了,但路面上的核验跟没跟上,这是个问号。
凭什么定责?数据说话。淄博细则明确相关数据保存不少于1年,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报告;聊城等地进一步要求运营主体在2小时内提交相关数据。这些条款指向同一个目标:解决“机器开的车,责任怎么算”的证据难题。
归纳起来就是:出了事,运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500万元责任险是准入底线;自动驾驶数据是定责的关键证据。
制度搭好了,落地还在半路
淄博的动作不算慢。2025年11月,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对车辆(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最高时速≤45公里、人工/自动双模式)、人员(安全员3年以上驾龄、无严重违法)、保险(不低于500万元责任险)、标识(“一车一码”、指定路段时段运行)都做了硬性规定。
省级层面,《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已于去年年底印发,要求随车安全员在突发状况下立即接管,示范运营需满足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测试的前置条件。威海、烟台、聊城也相继出台细则,在数据上报、深度调查、超额赔偿补足等环节做了细化。
但文件里的条款要变成路面上的秩序,还有距离。违停占道、随意变道、路口“死机”——这些问题不是没有规则去管,而是规则的执行力度和路面核查机制,还需进一步下沉到日常通行场景中。
说到底,无人配送的“无人”,不该是责任的真空。从淄博街头400多辆车奔跑的身影,到全省多市陆续出台的管理细则,山东已经在探路。但探路的意义不只是让车跑起来,更是要让每一个走在人行道上、骑在自行车上、坐在私家车里的人,都能安心。这场赶考,考的不只是技术,更考治理的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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