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广告违法案例
今年以来,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案。现将4起广告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一、山东某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中,发布“玫瑰花茶能活血化瘀,调节内分泌”宣称保健功效文字的视频,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五莲县某霞食品经营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中,发布“头茬野生酸枣叶茶,失眠多梦、安神镇定、调理三高,明神护胆等都具有良好的作用”宣称保健功效文字的视频,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岚山区某颜美容养生馆(个体工商户)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蓝莓白芸豆压片糖果,该商品为普通食品,宣称该产品的广告牌却含有宣传“轻松掉肉3到8斤、阻断热量 高效燃脂”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某伴旅游服务中心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中,有三款食品直播时使用“烤制工艺无添加无防腐 宝宝孕妈放心吃”喷绘背景板,直播人员佩戴“无添加无防腐 孕妇孩子放心吃”发箍出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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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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