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及渤银理财两家机构合计被罚6245万元,相关责任人另被罚33万元
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报道
近日,渤海银行与其全资理财子公司渤银理财同日被罚,合计金额6245万元。至此,渤海银行体系年内罚没金额已超过7000万元,约为2025年全年的十倍。
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中看到,8月21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贷款、票据、理财业务不审慎等”被罚款5015万元;佟志慧、陆耀石、丁枭三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2万元。同日,渤海银行全资理财子公司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投资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被罚款1230万元;杨宁、祁楠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1万元。母子公司合计罚款6245万元。
此次被罚人员中,佟志慧为渤海银行宁波分行现任行长。2023年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渤海银行宁波分行于2018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设立,2019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营业,是总行直属管理的一级经营机构。
此次大额罚单并非渤海银行年内首次被罚。据新京报贝壳财经统计,截至2026年8月23日,渤海银行体系(包括子公司)年内共领到金融监管部门开出的21张罚单,罚(没)金额已达7706.75万元(含个人罚金),是2025年该行罚(没)金总额的十倍以上。其中,2月渤海银行武汉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被罚款175万元;4月深圳前海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并购贷款审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90万元;5月郑州分行因发放无实际用途存单质押贷款虚增业务规模、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款350万元。此外,渤海银行还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没386.2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1230万元罚单是渤银理财开业以来首张罚单。本次处罚对应的投资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两项违规事由,分别对应《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中核心考核的两大评分模块:资管能力模块(权重25%)、信息披露模块(权重15%),两大模块合计权重占比40%。上述处罚事项可能被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评级考量,并可能影响其相关评级要素得分。财务影响方面,渤银理财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22亿元,本次123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占其2025年全年净利润比例约为5.54%。
针对此次处罚暴露出的违规问题及后续整改措施,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于8月25日向渤海银行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渤海银行未予回复。
据了解,渤海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2020年7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该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发起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以来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5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19344.10亿元,已在65个重点城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34家一级分行、35家二级分行、292家支行及16家社区小微支行,正式开业机构网点总数达37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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