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实干力量!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启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据介绍,全省将表彰杰出企业家1—3名、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优秀企业家50名。
近年来,全省广大企业家艰苦奋斗,敢闯敢干,勇于创新,带领企业奋力拼搏,扎实实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企业家先进典型。评选范围为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中央驻鲁企业省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已获得上届表彰的企业家不再重复申报同一称号。本次表彰采取差额推荐评选。
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选推荐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各市负责本地区各类企业家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对非公有制企业企业家进行综合评价;省国资委负责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企业家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委台港澳办负责港澳台资企业企业家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外资企业企业家的评选推荐工作。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建议名单后反馈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进行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本地区、本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正式推荐对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形成拟表彰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省委、省人民政府对评选出的杰出企业家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行业领军企业家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家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具体内容参见: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6/8/17/art_15201_10359696.html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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