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守护“养老钱”到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系统代表讲述司法为民故事
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田柳 北京报道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检察系统代表围绕“强化检察监督 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谈及如何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谢文凯、从鑫莎、陈芙蓉结合办案经历,讲述了一个个检察为民的故事。
“这‘感受’二字内涵厚重,它要求我们必须把案件办到老百姓心坎上。”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谢文凯介绍,在办理一起涉案2200余万元的养老诈骗案时,160多位老人的哭诉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如果不能惩罚犯罪,不能追回养老钱,那么老百姓的感受就是零”。
为了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查诈骗罪证、查资金去向,防止赃款被转移挥霍;依法采取“查扣冻”措施,督促退赔,最终为老人们追回绝大部分损失。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补漏、反诈普法。“检察为民,就是要求我们既要做斩向黑手的‘利剑’,也要做照进心里的‘暖阳’,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谢文凯说。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也体现在对地方特色品牌的守护中。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从鑫莎介绍,她所在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了一批侵犯“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对侵犯‘西湖龙井’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斩断制假售假产业链,维护‘西湖龙井’品牌,保护茶农、消费者的利益。”从鑫莎说,检察机关还积极搭建被告人与商标权利主体之间对话沟通协商的平台,督促被告人进行诉前赔偿,使受损法益得到及时修复。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西湖龙井”商标使用、管理问题,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有关单位构建“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让茶农种茶更安心,让消费者买茶更放心”。
检察为民的温度,还体现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持续关爱中。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芙蓉分享了一起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案。小利遭受侵害后,其母亲独自一人承担家庭重担。检察机关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民事支持起诉,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帮扶。“向阳花”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成了小利的“检察官妈妈”,开始了长达8年的帮扶救助。
“今年6月高考结束后,小利第一时间打来电话报喜,孩子考上了贵州中医药大学。”陈芙蓉说,得知喜讯后,检察机关接续救助,又协调爱心企业、民政部门,为小利申请到1万元的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从被害人到大学生,对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一份帮扶、一次谈心都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陈芙蓉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多元化的救助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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